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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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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找回来……”

“轩轩……找回来……”

周初初很久没有这么哭过了,孩子刚丢的那几年,她几乎总是从噩梦中被惊醒,然后一个人抱着孩子的照片闷闷哭泣。

等到后来,她的泪水就仿佛流干了,她麻木的寻找着,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和一遍遍的打击。

林时恒站起身,扶着她让她靠在自己怀中,周初初靠着他的肩膀,哭的不能自已,所有人都说她坚强,可他们从没有想过,她愿不愿意坚强。

老太太也红了脸,看着靠在孙女婿肩膀上哭泣的孙女,用手背擦了擦眼泪,仿佛又看到了当初在林时恒还没有要工作不要家人的时候,两个小年轻甜蜜又恩爱的在家里腻歪。

那时候,她的初初多幸福啊。

周初初哭了很久,她太累了,这一哭,直接把她强撑着的精力彻底发泄了出来,到了最后已经昏昏欲睡,林时恒扶着她进屋,被盖上被子的时候,安静合眼的周初初突然抓住了丈夫的手,一双哭的红肿的眼睁开。

“你能把他找回来,对吗?”

林时恒点点头,用另一只手拍了拍她的手,肯定到:“我能把轩轩找回来。”

“好好休息,一个月很快就到了。”

得到了保证,周初初这才放心下来,松懈了精神,闭上眼沉沉睡去。

等她醒来,一家人一起吃了个饭,林时恒就又要回去了。

临走前,他看了一眼睡过一觉后整个精神都从暮气沉沉变为了满是希冀的妻子。

她年轻的时候是很漂亮的,皮肤白皙,五官秀丽,笑容间满是被娇宠着长大的天真烂漫,经历了孩子的丢失和无论如何努力都找不回来的痛苦后,她眼角多了一些细纹,神情满是憔悴,眼中疲惫不堪,可即使是这样,她也是很美的,只是这份美,只有在被人精心呵护的时候才能展现出来。

“奶奶,初初就麻烦您照顾了,等轩轩的结果出来,我们一起去找他。”

林时恒说完这句话就又走了,他作为主要负责人,有太多工作要做了,能够回家一天,已经算是上面看在他功劳大的份上了。

自从林时恒走了以后,周初初不再像是之前那样每天一打听到一点人贩子和小孩子的消息就坐车离开,她安静的待在家里,听话的喝汤,吃正常三餐,买了护肤品,每天认真的护肤。

她想要在和儿子相认时,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更加年轻一些,虽然不能变回孩子五岁时的模样,可也许她的孩子还记得妈妈的样子呢。

一想到自己的孩子也许会认出她,对她说,我记忆里你就是这个样子,我也一直在想你,周初初就能甜蜜的勾起嘴角。

一个月的时间一点点过去,到了月末的时候,一直很努力在养着自己身体和面貌的周初初开始焦躁起来,她着每天都在做梦,有时候是孩子被好心人家收养的好梦,有时候是孩子遭遇了危险的噩梦。

终于,林时恒这一天回到了家,他们等候没多久,一个穿着军装的人登门拜访。

他给出了那个孩子详细的资料。

十五岁,哑巴,一个人摆烤串摊子生活,明明是上学的年纪,却要为了生活四处奔波。

周初初颤抖着手拿起了那份资料,她抚摸着照片上那个黑黑瘦瘦的孩子,乍一看上去,他和父母长的一点都不像,无论是林时恒还是周初初,皮肤都很白,五官也都是偏向南方人的秀丽。

可周初初知道不是这样的,她的孩子五岁的时候长得很像他们,玉雪可爱,穿着她亲手设计的衣服,被打理的干干净净,像是一个小王子一样。

而现在,即使照片看上去不像,周初初还是一眼认定了这就是自己的孩子。

他左边眉毛上方有颗痣,他的眼睛是略微有些泛圆的,小时候这样抬头用着圆圆眼睛看人的时候很可爱,长大了这双眼就显露出了几分倔强来,看上去有些不好招惹。

周初初一点都不觉得这孩子太凶了,一个十五岁的孩子独自生活,他要是再不凶一点,该怎么保护自己呢?

仔细看去,他的五官其实和小时候相差不大,只是因为瘦了黑了,再加上身上的衣服和整体气质发生了改变,看上去也就不太一样。

没关系,这是她的孩子,就算是他变成什么样子,都是她的孩子。

周初初一边掉着泪,一边又去看其他照片。

照片有好几张,有一些明显是偷拍的,其中一张,十五岁的孩子,高高瘦瘦,一个人推着烤串摊子,头上戴着一个帽子,帽子下五官看不太清楚,那是一个上坡,他到底年纪小,推得有些吃力,后脚微微发着力,头倔强的低着,像是一头不服输的小牛犊。

还有一张,明显是监控里调出来的,天色有些暗了,他站在学校门口,等待着学生放学来买自己摊位上的东西,仿佛有些热,正拿着个医院散发的免费小扇子,像是正在扇着风。

周初初的泪水掉的越发厉害了,轩轩从小就怕热,贪凉,夏天的时候他热的睡不着,她就一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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